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實行網上錄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進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職自主招生報考條件、考核成績達到院校劃定的各招生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學考+網測”考核方式實行順序志愿,先將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錄檢結束后,仍有剩余計劃的,再將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給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由招生院校根據招生專業計劃及生源情況自主劃定。招生院校要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質,不得為完成計劃降低錄取標準。原則上,擬錄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質考核成績(學考成績)不得低于100分,擬錄取中職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擬錄取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考核滿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網測”成績不得低于“網測”滿分值的60%。
通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通過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申請轉專業,應符合以下要求:
1.招生院校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專門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開展轉專業工作,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
2.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不得轉入統招專業;錄取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允許轉專業的特殊情形由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要求單獨制定文件規定并提前公布。
3.高職專業學院試點班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其他專業學生或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學生均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已錄取的高職專業學院試點班學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經學校批準休學或保留學籍,復學后,如該專業點仍在開展試點,可轉入相應年份試點專業點學習;如該專業點沒有開展試點,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可按學校規定轉入有關高校該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專業學習。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茖哟卧盒5恼猩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參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各試點高職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