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廣東中職與普高學籍可互轉,職校學生
9月1日起,《廣東省職業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其中同學們最感興趣的兩條規定一定是:廣東中職與普高學籍可互轉,職校學生也可獲學位。下面一起來看詳情↓↓↓
滿足學生多元發展需求
《條例》主要亮點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在辦學層次上覆蓋更為全面,將職業教育延伸到了本科、研究生層次,為拓寬職業教育上升通道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是規范職業教育實施,將學生學籍互轉、學分互認、彈性學習制度、學分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化。
三是充分尊重職業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明確了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實施主體和權責邊界,更高效地發揮不同實施主體的育人優勢。
四是進一步優化管理體制,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統籌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發展,省人民政府統籌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發展。
五是鼓勵校企合作,被認定為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型的企業,可以依法享受有關優惠。
職校學生也可獲學位
《條例》對職業學校學生的上升通道做了專門規定?!稐l例》規定:
中等職業學校采取注冊入學制度;高等職業學校教育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層次教育,主要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考察相結合的考試入學制度。完成??茖哟胃叩嚷殬I教育的應屆及往屆畢業生,可以通過職業教育類別考試方式進入本科學歷教育。完成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可以通過考試進入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教育。
目前,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和??茖W校學生不授予學位。但《條例》規定,職業學校的學生,按照專業教學標準完成課程學習任務,經學??己撕细竦?strong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可以獲得相應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對于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對于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授予碩士學位。
此外,《條例》還規定,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之間,可以實行學生學籍互轉、學分互認。具體辦法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
鼓勵學生創新創業
省教育廳解讀指出,《條例》從三個方面支持職業學校學生創新創業:
一是鼓勵職業學校建立學生創新創業支持體系,《條例》規定,職業學??梢栽谡n程研發、學時學分、師資保障、場地建設、專利保護、資金支持、獎勵措施等方面創造條件,鼓勵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活動。
二是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條例》規定,實行學分制的職業學校,應當允許學生在保證完成教學總學時和修滿總學分并符合規定標準的前提下,適當縮短或者延長修業年限。
三是鼓勵學生科技創新,《條例》規定,學生的科技發明創造、競賽活動成績,以及被社會有關部門采用或者在解決生產實際問題中取得較好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論文、設計、調研報告和研究成果等,可以折算為課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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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文內容綜合自廣州日報、求學指南,由高考直通車